106學年度應屆畢業學士班在校生申請逕行修讀博士學位 開始受理

  • 2016-09-22
 申請資格:應屆畢業學士班在學生,合於下列條件者
(一)、修業期間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在系上全班人數前三分之一以內或其他特殊情形,經本系所評定為成績優異者。
(二)、經助理教授以上2人推薦具有研究潛力者。
申請期限:即日起 至 11 月 21 日(一)
 申請者,請檢具下列文件向系辦提出申請:
1. 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一份(請至系網頁或研教組網頁下載),
並經註冊組簽註名次。
2.學士班歷年成績表一份。
3.助理教授以上二人之推薦信。
4.其他有利審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