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函 主旨:【教育部】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各機關、學校辦理「電腦印表機耗材」共同供應契約案(招標案號:LP5-105001),業已簽署契約可供利用,契約有效期自105年8月10日起至106年8月9日止,請查照。 2016-09-01 【教育部】 函 主旨:【教育部】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各機關、學校辦理「電腦印表機耗材」共同供應契約案(招標案號:LP5-105001),業已簽署契約可供利用,契約有效期自105年8月10日起至106年8月9日止,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