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須為本校研究所在學學生,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其資格由各學院依其審查機制認定之:
(一)第一類:以本校研究生身分發表之論文,其研究主題屬金融、經濟等相關領域,並以金融創新研究為優先。
(二)第二類:曾獲全國性學術團體、學術機構或政府機關主辦之經濟、金融、管理等相關領域博碩士論文獎、學術研究獎項或競賽獎項(如台灣經濟學會博碩士論文獎、中華民國管理科學學會管理博碩士論文獎等)。
繳交文件(下述紙本文件請於115/10/1下午5點前送至所辦辦理):
(一)專用申請書。
(二)本校歷年成績單正本及名次證明正本。
(三)歷年獎懲紀錄證明正本。
(四)指導教授推薦函。
(五)其他證明文件(依申請類別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