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來函通知自114學年度起,
每次申請電子全文及紙本論文延後公開至多為5年,且需逐次申請。
第2次起之申請程序,仍應取得原所有學位考試委員審核確認,
114學年度起如欲申請學位論文延後公開,需於學位考試時,提供學位考試委員申請延後公開相關資料及填妥「
※經通知每份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均須附上正本之學位論文延後
※「國立臺灣大學學位論文延後公開審核表」及更新後「
※因教育部六月才公告,國家圖書館仍未公告相關後續措施,
※原《國立臺灣大學研究所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規則》
教育部來函通知自114學年度起,
每次申請電子全文及紙本論文延後公開至多為5年,且需逐次申請。
第2次起之申請程序,仍應取得原所有學位考試委員審核確認,
114學年度起如欲申請學位論文延後公開,需於學位考試時,提供學位考試委員申請延後公開相關資料及填妥「
※經通知每份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均須附上正本之學位論文延後
※「國立臺灣大學學位論文延後公開審核表」及更新後「
※因教育部六月才公告,國家圖書館仍未公告相關後續措施,
※原《國立臺灣大學研究所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規則》